伏爾泰:尊重不一定是接受。
那麼我為「尊重」下一個定義
尊重是公領域的態度
我討厭一個人,是發自內心的對他反感
我願意接受他的言語
只要他站得住立場說出有力量的話
即便是批評我也願意接受聆聽。
至於「接受」,是私領域的態度
我的標準在於他的道德水準與生活態度
如果這兩樣都不及格
那就會被我稱為"非我族類"了
這樣說不代表階級之差
只是將喜歡和討厭分得清楚
也能將情緒與成見分離
我週遭的朋友,大多是個性直率的人
對於喜歡和討厭大多出自於情緒上吧!
但有時後外表所能見的
並非內心所反映或呈現的
如果覺得對方真的虛偽
應該多聽聽「你所認定的虛偽者」週遭其他朋友的看法
如果是相似的,你可以避而遠之
如果是相反的,那麼是否願意再多花一點心力去經營這小小的傷口呢?
討厭的人何其多,只要討厭對方何患無辭
問題是我們也可能成為被厭惡的對象之一
我不奢求自己是被討厭次數最少的人
但願無愧於自己內心的那份平衡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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