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3

Follow the Stream?


當前有兩個議題是社會關注且被媒體紛擾焦點:
1. 同志婚姻;2. 廢除死刑
台灣並不是引領潮流的社會主線,
所以往往只能借鏡歐美等現代化國家的經驗來取經,
再者,觀察有點血緣關係的新加坡或馬來西亞的現況。
雖然面對同一種議題,但每個人答案都會不同,
反對和贊成的理由往往變成宇言上的往來嘲諷而缺乏理性交流,
我不反對保持中立的姿態,
因為沒有什麼解答或是結果是恆久唯一解,
特別是牽涉關於人際關係的議題。
我支持同志婚姻,但不認同廢除死刑。
以下是個人現在的論點,但我想廣泛的接受意見和時間累積,也許會讓我改變選擇。

***
在第一個議題上,同性戀已經被視為非精神疾病,
也就是說不管是正常父母或是一個男同志和女同志交配的結果,
都可能產下未來變成異性戀或同性戀的個體。
所謂的婚姻關係已不代表延續後代的正式歷程,
在法律上反而是具有特殊效力的平等關係,特別是醫療簽署及財產繼承。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不再是戀愛到婚姻的特別公式,
女性解放運動及經濟自主後,更具能力去選其所好。
其次,為什麼戀愛和婚姻的前提是性別,
思考目標、生活中的相處及觸及情感的點滴應該才是關鍵,
性別不能成為你愛一個與否的門檻,只有對方的接受或拒絕才是開始與終結。

但這邊又讓我思考跨性別(變性)的議題,
我是極度不贊成用手術去改變天生的性別,除非有特殊兩性性徵之外,
一則是傳統血肉由父母授予的概念;另一則是手術及後續維持的代價過高。
可是也有個案討厭自己天生的性別,甚至打扮成異性的穿著。
然而,我更推崇如何愛自己,認識自己身心的性別,
瞭解人格的光譜與多元性,沒有人男性一定要雄壯威武,女性嬌柔內歛,
在限有的人身自由(不影響他人)上盡量擴張,
這才是我們應該更進一步去推廣的。
(為什麼男性才要當兵? 為什麼要男女分校或分班? 也許這幾點是去改變這類思考的起點)

***
再來,對於死刑的思考,
的確從最古老的社會都認為以牙還牙的方式才是獲得公道的方式,
現代社會讓人民不那麼殘忍,同時為了保護嫌疑犯,
所以在死刑之前有蒐集證據及司法審判。
如果已經是現行犯,且有明確的證據指向窮凶惡極的犯案過程,
用剝奪犯罪者的生命像無法延續生命的被害者付出代價。
我必須說,從來沒有任何人的生命可以互相比較其價值,
因此我也不認同犯罪者能夠背負者被害者的生命在世上存活。

司法審判因為理性,所已褪去許多了被害者家屬的痛苦激情,
但不代表這些痛苦並不存在,也不是用多少錢可以彌補的。
目前關著死刑犯延遲執行死刑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假釋制度讓犯罪者出獄後陷入惡性循環,
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頓、再犯案,甚至可能本身有心理疾病。
廢死也有提及幾個冤獄及被刑求的狀況,
但重點是要改善司法端的審問方式,強化找到證據的基礎及尊重人性,
才能讓真正的犯罪者受到制裁。

國家被授予這種特殊的「奪命」機制,
不是為了隨意的宰殺無罪的國民,而是要立下遏止犯罪的防線。

***
因為天性多元,在尊重彼此的自由下,身心的性別能和諧共存,
只不過就人天有其喜惡,同性戀者也要尊重與接受不被人喜歡的聲音。

每個生命都無可取代,如果沒有死刑,我們的社會真的會完全沒有隨機殺人案嗎?
現在的我預見不到這樣的狀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