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1

In Taipei, but NOT in Taiwan

 河內文廟

上週第一次去河內出差兩天,雖然說是為了公事,
也在短暫的行程中擠出2小時pass by晃了文廟(孔廟)和胡志明陵寢。
前者比較像是寧靜的觀光公園,
後者則是因為誤打誤撞,跟著前面的大叔大嬸就晃了一圈出來。
原本打算簡單地寫一篇速食觀光紀錄,
但卻因為蠢事而意興闌珊。

巴陵廣場&胡志明陵寢

目前所在的A公司前陣子(約半年前)有了新規定,
說任何要報銷的發票格式、地址必須符合其規定,
而且規定到不能縮寫(street not str.)且必須完全一樣。
話說,發生在本人身上的例子是,
因為編制上並非屬於A公司,所以名片上並沒有公司稅號或地址等資訊,
所以借用隸屬A公司同仁的名片(2年前的樣式),
以求外出時能開立正確的發票回來報帳。
但A公司的新規定,導致我開回來的發票和新規定的地址不一致,
因此被退件不能請款。
還劍湖(夜景)

其中的問題是A公司所在的「協福社(區)」卻未提及在新規定中的地址,
雖然實際上A公司的確屬於越南的協福社(區),
所以認定為「不一致」,因此要被退件不可報銷。
老實說兩天內出差來回搭飛機已經夠累了,
還必須拿出一張張單據,花一兩個小時在乎這些報帳的小細節,
有一點太強人所難...

再者,也是因為會計的要求和規定,
所以先前請所有往來銀行協助重新登錄新地址也花了很多力氣,
同樣的問題一再發生。
某經常往來的H外商銀行開立的發票給A公司,最後面寫了Vietnam,
結果也被退件,因為註冊地址只有寫到省份而沒有寫到國家,
所以認定為「不一致」。

我不了解設計這樣的壁壘是有什麼意思,
審核員要看的標準應該不是這樣的錯誤,如果字拼錯了我也認了,
但這種台北不在台灣,或是住信義區不能寫郵遞區號110,
正方形不是長方形的的邏輯完全讓人傻眼。
我只能說很不好意思,花了妳們寶貴的時間看這些錯誤,
至少機票錢公司代墊了,我也不是沒錢去出這些車錢、住宿費用。
最後,建議A公司的同仁都要換新名片,
以免下次出差時拿出名片開立發票的後果會讓自己扼腕。

想到前兩天A公司某個部門的組長說這間公司死氣沉沉的,
但我心裡想得比這個還糟糕、還黑暗,
不只缺乏生氣,感覺就是每天8小時重複地辦喪事般的作業,
低調不代表低氣壓,企業文化的包袱和神的框架會把眾人帶往哪呢?
雖不會是天堂,但也絕不會變成地下人間蘇杭...

12/31事後心情回復平靜,
補上幾張照片,另外附上的還劍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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